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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市委市政府: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认真指导部署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丹东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丹委发[2021]11号),对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我局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并主动向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报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家锐同志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内容,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了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三会一课,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持续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狠抓落实,完成了我市自然资源领域《丹东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抓教育培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年初制定学法用法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我局坚持积极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自然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专门组织的集中培训与局自主培训相结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了《行政诉讼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座谈会。为进一步增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一支法制意识强、执法水平高的行政执法队伍,组织系统23名人员,参加了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

   (二)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成效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确保“八五”普法取得实效。设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大力推进法治宣传,对“4.22”地球日、“5.15”政务公开日、“5.31”海洋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宣传节点,创新普法服务形式,通过LED大屏幕宣传材料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主题宣传。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开展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紧密联系实际,制定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同时,严格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1.公示执法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及查处结果。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及时将新发典型案件上传门户网站公示。

2.完善执法记录。按照执法主体和权限,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等环节均有文字或影像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拍摄违法现场照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召开办案人员的案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研判记录。

3.落实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核。同时建立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以案说法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法律建议,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与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城乡规划、海岛海域、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和行政处罚罚没款标准等制度,2022年我局印发了《丹东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严格了我局裁量权标准,确保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公正。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

重视抓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的自评自查,坚持实事求是自查。从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对行政处罚案卷立案、取证、听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项目细致自查。能严格遵守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与罚缴分离制度,开展错案问责,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档案卷宗管理规定,及时将档案归档。

(四)认真开展涉企业行政执法检查

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和开展地图监管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了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和地图市场检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分阶段开展相关工作。在监督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监督检查结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处理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继续推进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办理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办理案件工作的认识,督促各单位严格按法律规定答辩、举证和出庭。不断优化行政案件复议应诉分类指导,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举办相关培训,并通过行政法律知识讲座、行政诉讼案例分析、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方式方法,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全局结合工作实际,逐项细化措施,紧盯法治政府考核目标,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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