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丹东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丹东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丹东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将法治建设列入自然资源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
2.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市司法局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
二、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
4.制定实施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
5.完善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事项进行系统规范。
三、严格推进依法行政
6.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7.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8.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清理自然资源领域与重大改革以及管理实践严重脱节的规范性文件。
9.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
10.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1.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14.推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15.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16.认真落实行政诉讼应诉责任,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17.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法院应当和可以通知出庭应诉案件的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18.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自然资源局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六、提高法规执行力
19.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20.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提高自然资源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21.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22.认真开展“4.22”地球日、“5.15”政务公开日、“5.31”海洋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23.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