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自然出告字[2021]10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配套设施占比 |
|||||||
丹2021-8 |
东平大街以东、市第一水厂以西D-2-1地块 |
62631.95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2.2 |
≤20% |
≤10% |
住宅:70 其他商服:40 |
21023 |
4205 |
丹2021-7 |
元宝区爱民沟四号干线北侧A-01-01A地块 |
105010.10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1.7 |
≤28% |
≤10% |
住宅:70其他商服:40 |
39300 |
15000 |
丹2021-9 |
元宝区金山大街以东、中凯商品城南侧B-35C地块 |
10000.19 |
商业用地 |
≤1.7 |
≤60% |
- |
40 |
7793 |
1560 |
元宝区金山大街以东、中凯商品城南侧B-35D地块 |
21442.02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2.4 |
≤20% |
≤10% |
住宅:70 其他商服:40 |
|||
丹2020-18 |
站后路以东、金枫裕墅以北地块 |
39650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1.5 |
≤30% |
≤10% |
住宅:70 其他商服:40 |
6000 |
1200 |
丹2021-11 |
蔬菜二库及周边地段A-01地块 |
56281.69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1.9 |
≤30% |
≤30% |
住宅:70 其他商服:40 |
35022 |
7005 |
蔬菜二库及周边地段A-04地块 |
15540.56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1.9 |
≤30% |
≤15% |
住宅:70 其他商服:40 |
|||
丹2021-12 |
201国道北、接梨树村地块 |
4804.72 |
社会福利用地 |
≤0.8 |
≤30% |
- |
50 |
264 |
264 |
丹2021-13 |
高新区纵一路以北、201国道以东D-01地块 |
5656.63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2.5 |
≤40% |
≤10% |
住宅:70 其他商服:40 |
1907 |
1907 |
高新区纵一路以北、201国道以东D-02地块 |
9716.36 |
城镇住宅用地兼其他商服用地 |
大于1且不大于2.5 |
≤40% |
≤10% |
住宅:70 其他商服:40 |
地块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准入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
2021工-8 |
汤池镇西区规划西八路北侧、规划西四街东侧、英隆机械北侧地块 |
16307.19 |
工业用地 |
≥0.7 |
≥30% |
5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3300 |
421 |
421 |
2021工-9 |
汤池镇东区规划一路南侧、规划二街西侧地块 |
11676.25 |
工业用地 |
≥0.7 |
≥30% |
50 |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
8250 |
295 |
295 |
2021工-11 |
高新区纵一路以北,2021-03地块 |
37174.77 |
工业用地 |
≥0.7 |
≥30% |
50 |
纺织业 |
- |
1205 |
1205 |
地块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1工-10 |
高新区横四路以东、纵九路以北2021-01地块 |
39266.91 |
仓储用地 |
≤1.5 |
≥30% |
50 |
- |
1267 |
1267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8日,挂牌出让将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丹2021-7地块、丹2021-8地块、丹2020-18地块、丹2021-11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配建幼儿园。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丹2021-7地块竞买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元宝区范围内,五证齐全回迁房200套(45-65m2),回购单价为4220元/平方米,由元宝区政府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通过意见后方可参与竞买。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丹2021-8地块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与振安区政府签订“购买振安区欣泰西棚改项目房源协议书”,用于东平大街南侧区域152户动迁居民的回迁安置,由振安区政府审核并出具审核通过意见后方可参与竞买。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丹2021-9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配建公园绿地。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丹2021-11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配建人防管理用房,须建设回迁安置项目和红色旅游基地项目。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辽宁通联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国桢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 2373136、2373138)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十一、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9日9时至2021年12月20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认购《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十二、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9时至2021年12月22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106会议室。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五、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 系 人:黄耿爽、李雪
孙欣、贾东星
电话:0415-2177822(具体网上操作程序)
0415-2173870(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营业部
帐 号:00601400000185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