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中智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4号及6至8号生产车间和1、2、5号生产车间及消防水池、泵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600202100008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600202100009号)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至该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 04月06日
附件:20GH111无损检测以南地块规划6-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