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金地翔达置业有限公司滨江3号二期1-4号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600202100005号)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至该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2 月23日
附件:18GH039-2滨江三号二期总平面图6-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