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金山经济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学院西街以南辽丹种业周边地块)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经济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学院西街以南辽丹种业周边地块调整
2、项目位置:学院西街以南、辽南种业周边地块
二、公示内容
(一)本次调整主要内容:
1.学院西街以南、辽丹种业周边地块的用地范围、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2.金兴街道路红线宽度由36米调整为60米。
3.坐标系由1980西安坐标系1.5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调整为2000坐标系3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
(二)控规调整前后地块各项指标:
调整前:1.C-09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约为0.2公顷;2.C-10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为0.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45%,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绿地率不小于30%;3.C-1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为3.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45%,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5%;4.C-13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为0.81公顷。
调整后:1.C-09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约为0.2公顷;2.C-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为1.7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4%,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注:该地块内含幼儿园用地,可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但该地块综合指标应满足上述规定性指标要求);3.C-12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约为2.5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5%;4.C-13A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为0.43公顷;5.C-13B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约为0.23公顷。
(三)具体详见丹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图(图名:金山经济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学院西街以南辽丹种业周边地块调整,设计号:19GH929-6)。
三、公示时间 2021年 01月21日至2021年03月08日
四、公示渠道 政府网站、丹东日报、施工现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415-2173864
特此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1 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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